2002年2月4日浙江日报讯:从今年起,我省将对省级骨干农业龙
头企业生产、经营的农产品运销常年开通“绿色通道”;龙头企业可以用
注册商标等无形资产进行抵押贷款;农村专业合作社销售自己生产的农
产品,将免征增值税……这是省委、省政府日前出台的《关于发展农业
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竞争力的若干政策意见》中提出的。
这次出台的政策共有10条:一、加快发展一批竞争力和带动力强的
农业龙头企业;二、加强对农业和龙头企业的信贷服务;三、大力扶持
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专业协会的发展;四、支持区域化布局、产业
化经营的特色农产品基地建设;五、完善农业产业化经营利益联结机制;
六、进一步改善农产品流通环境;七、努力提高优质品牌农产品的市场
知名度;八、积极开拓农产品国际市场;九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农产
品标准化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;十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
领导。
根据这些政策,我省将重点扶持一批带动农户3000户以上(欠发达
地区1500户以上)的外向型、科技含量较高的加工型龙头企业,扶持一
批重点农副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和示范性农村专业合作组织;农业龙头企
业、市场将在税收、用电、用地、贷款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政策扶持。各
级政府按照“民办、民管、民受益”的原则,引导和支持发展多种形式
的农村专业合作组织,鼓励专业合作组织实行跨地区联合。省里鼓励农
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、定向服务、定向收购等方式,加强与农户
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作,建立稳固的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,大力发
展订单农业。同时,我省还将加快绿色农产品认定工作,推行绿色农产
品标识制度;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,完善农产品质量监督、检测体系;
加快农业信息体系建设等。